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5〕2号)要求,按照评选先进条件及程序,经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民主推荐,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评选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12个)
昆明市统计局
安宁市统计局
保山市统计局
丽江市统计局
永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洱市统计局
楚雄州统计局
文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德宏州统计局
怒江州统计局
迪庆州统计局
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6人)
龙灵辉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
邓思杨 云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潘 彬 昆明市统计局核算处处长
李姝璇 玉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
王 梅 盐津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巍颖 弥勒市统计局副局长
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和人员有异议,请向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871-65117740。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8日。
附件:1.拟推荐集体主要先进事迹
2.拟推荐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先进事迹
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附件:1. 拟推荐集体主要先进事迹